女子因为前男友上了失信“黑名单”,杭州这场听证会还她清白
“终于可以买高铁票了!”9月14日,莫名其妙成为失信被执行人、限制消费人员的何女士长舒一口气,这个困扰她半年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。
今年3月,家住江西的何女士要买高铁票,但线上却无法出票,显示她被限制高消费。无奈之下,何女士查询了征信记录,一查吓一跳,她竟然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。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?”疑问过后,何女士立马想到了前年的那场官司。
2018年12月,何女士收到上城区法院的传票,通知她作为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的共同被告出庭应诉,另一名被告人是何女士前男友付某。在何女士多次追问下,付某告诉何女士,两人分手后他为了买车,通过杭州上城区某担保公司作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,向银行贷款了8万元,并向担保公司提供了何女士作为共同借款人。付某再三表示,一定会偿还欠款。虽然生气,但何女士还是选择相信付某,没考虑太多,也未到杭州参加庭审。
直到今年发现自己被列入征信黑名单,何女士回过神来查询后才发现,当时的案件法院早已判决她与付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,而付某并未清偿全部欠款,担保公司申请法院对付某、何女士两人强制执行。何女士因此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并被限制高消费。于是,何女士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,法院维持原判。
今年5月,何女士走进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。检察官认真听完她的申诉,认为此案有不少疑点。在何女士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担保公司如何取得何女士有效身份证件?服务合同上何女士的签名是她本人签下的吗?面对这些疑问,何女士向检察官反映,担保公司拍下了签合同当天的照片,并作为新证据向法院当庭提交,但照片中女子并不是自己。
为核实情况,上城区检察院根据何女士提供的线索,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了何女士签合同当天的照片,发现照片中的女子确实另有其人。
鉴于此,上城区检察院启动了民事检察调查程序。一方面,检察官收集何女士的签名样本,并将服务合同与签名样本送交鉴定。经过笔迹鉴定,查明了服务合同上的签字并非何女士字迹。另一方面,检察官远程连线并询问了付某,面对证据付某无法辩驳,他承认,当时让另一名女子冒充何女士去签字,何女士的身份证照片也是他提供给担保公司的。
“案件出现可能改变原判决的新证据,兼听则明,为了更好审查案件,需要召开听证会,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。”承办检察官说。
听证会现场
2020年8月25日,上城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内,上城区检察院召集何女士、某担保公司举行了一场听证会,区人大代表樊惠杰,区政协委员林华璐,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受邀担任听证员。会上,围绕何女士签字真实性等焦点问题,何女士作了陈述,某担保公司进行了答辩,检察官出示了调查核实的证据。最终,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,本案有笔迹鉴定报告、签字照片,付某的陈述对何女士合同签字的非真实性予以证明,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,应当支持何女士提起的监督申请。
“检察机关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介入监督,引导矛盾双方达成和解,维护了申请人的信用权益。”听证员郭兵如是说。
为高效解决民事争议,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听证会后,上城区检察院对何女士和担保公司双方进行调解。经调解,担保公司与何女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,同意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何女士的强制执行申请。
9月14日,法院撤销了何女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令。